资金证明是证明账户余额的一种证明,这种证明由银行查证该账户有资金后才出具的证明、我们所说的资金证明,每个银行叫法不同,也有叫资信证明和存款证明的,但都是体现账户余额的证明。
存款证明一般用于拟收购、投资企业或个人实力的证明;房地产企业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资金证明;.办理土建项目开工许可证资金实力证明;办理土地证提交的资金证明;招投标过程中应对发包方的资力证明;其他各种资质申请时需要向提交的企业资金实力证明等。
一、开具银行资金证明所需条件
1、客户目的是拿到对账单或资金在客户账上可以查询,显示自身资金实力;
2、在摆账期内,客户账面上的资金,只供查询之用,不得作其他用途;
3、客户有支付一定的贴息的能力;
4、存款银行配合,短期办理AB卡或联名卡,长期摆账按银行保证金制度办理资金安全手续,以防止因客户债务存款被司法机构冻结,保证资金安全。
二、开具银行资金证明所需时间
1、企业客户一般5–7个工作日;
2、个人客户一般1–2个工作日。
三、开具银行资金证明方法
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、存单、存折、银行卡、国债凭证,到任何一家银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,填写“业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”。
如本人因故无法前来,也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此项业务。代理人除携带以上规定的文件外,还应持授权人的授权书和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。
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书的日期为客户办理此项业务的日期,申请开立存款证明书所涉及的存款的止付截止日期由申请人决定,并由申请人在申请书上注明,如填写的日期为当日,则截止日为开证当日。